这阵子,在网上看到不少关于女性遭遇的新闻,比如柳岩在包贝尔婚礼上当伴娘被骚扰的事。当然这类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但是并不是每次发生都有人谈论。而讨论总能帮我们看清一些事情:
- 太多人不懂得尊重别人,尤其是不懂得尊重女性;
- 婚礼上闹新娘或者闹伴娘,是我所知的最低俗的事情之一。
面对这些显而易见的恶行,诸如「人家朋友之间闹一闹关你屁事」、「结婚办喜事就要闹起来才喜庆」,这些袖手旁观、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言论竟然都只能算是温和的态度。更恶劣的大有人在。他们会说「女人穿的暴露不就是想勾引男人」「一个靠暴露出名的女星会在乎这点事吗,说不定因为蹭了头条而高兴呢」。
这就是受害者有罪论:一定是你不好,别人才会那样对待你;你衣着性感所以被调戏是你活该。好像只有完美的人才有资格要求不被伤害。然而有几人能说自己完美无瑕?既然大家都不完美,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没资格追求任何权利?
这让我想到之前看过的,一个外国小女孩录制的关于什么叫荡妇羞辱的视频:
之前在知乎参与讨论「女性该为自己穿得少招惹了色狼而负一定责任吗」时也张贴了上面的视频,有人评论说:
「呵呵,你还是当爸爸的?你女儿13岁的时候说『穿着暴漏是女性表现性需求的自由』你会不会觉得害怕?哪怕只有一点点害怕?」
我当时的回应是: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害怕,是因为自己的女儿「竟然」也有性需求么?还是自己在街上看多了超短裙的妹纸突然想到自己女儿以后也要被别人看就害怕了?
我觉得爸爸的职责不是限制女儿穿什么,更不是对女儿的性需求指手画脚。爸爸能做的只是让女儿听到爸爸的观点,看到爸爸的处事方法。她认为爸爸的观点犀利,做事有范儿,会照着爸爸的样子去学习,反之,她会去做一个不同的人。就像我们自己心里也会想:「我要当一个像我爸那样的好爸爸」或者「小时候总挨揍,我一定要做个不打孩子的爸爸」。
发出这种评论的人,把女性的性需求当做了值得「害怕」的羞耻事。大概认为女人就不能像男人一样自由表达自己的性需求,甚至压根不该有性需求吧。可悲的是,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是少数,而且一些女性也经常会说出类似的话来:「啊?如果是男的还可以理解,女人怎么能……」
其实,我完全没必要去回应这种肮脏的质疑。与其去干预女儿们的穿衣风格,难道不是更应该告诉儿女们:
从「不以衣着来评判一个人」开始,学会尊重他人!